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公告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我局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2011年4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凡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2月10日,自行登录宁夏财政网(http://www.nxcz.gov.cn/),本人如实填报《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并下载打印本人的《会计从业基本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盖章)一式两份,于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4月20日期间持有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及相关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等证件),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本次信息采集是财政部统一部署的全国性工作,采集的会计人员信息资料将进入全区和全国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今后重新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也便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和跨地区调转,为将来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社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接预留空间,因此,请凡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务必认真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否则可能影响今后的调转、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会计人员管理基础工作。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确认的会计人员,其造成的后果自负。
现场审核确认联系电话:
石嘴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2——2218425
惠农区财政局综合科 0952——3012342
平罗县财政局综合科 0952——6095415
石嘴山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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