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呼伦贝尔市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通知
提示:经请示上级,呼伦贝尔市会计从业信息采集及审核工作延期至:2011年3月20日结束,逾期无法办理。点击进入查看详情>>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旗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呼伦贝尔市直大企业及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全市持证会计人员:
为推进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进程,建立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采集上报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内财会〔2010〕135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点多面广,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到每个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旗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市直大企业及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部署,广泛宣传,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集的范围与管理
(一)采集范围:
持有呼伦贝尔市财政局2002年以来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均需要进行信息采集。2009年(含)以后在内蒙古会计网上报名考试通过的持证人员也必须进行采集。2010年考试通过已申请审核通过的人员,无论是否拿到证书都要采集。
(二)组织管理:
各旗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市直大企业财务处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本旗市、本单位和本系统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指导、登记和上报工作。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全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汇总和审核工作。呼伦贝尔市直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会计人员可直接到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登记。
二、信息采集方法、步骤与时间
(一)信息采集的方式与网址。
本次信息采集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方式。信息采集的网站名称: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58.18.174.97/acms(也可登陆“内蒙古会计网”:http://www.nmgacc.cn进行采集)。
(二)采集的方法与步骤。
①登陆“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②点击菜单“会计从业管理”→③进入“会计事务处理”→④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⑤输入档案号(就是二代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多是“111111”,请登录后尽快修改并牢记)后登陆→⑥如实填写、修改个人信息→⑦上传规范的照片(照片要求附后)→⑧用A4纸打印《内蒙古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⑨“提交”信息,完成网上采集→⑩向财政部门送交《内蒙古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待审核,同时还要提交完成2006至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依据材料。
(三)信息采集和送审的截止时间:
2011年2月28日(节假日可以采集但不能送审)。呼伦贝尔市直单位和个人直接到呼伦贝尔市财政局会计科送审;旗市区会计人员的《采集表》原件由旗市区财政局会计事务股办留存,每周向市财政局会计科公用邮箱报送《采集汇总表》,市财政局会计科根据《采集汇总表》予以审核确认。会计人员不按时采集信息后果自负;旗市区和有关单位收到《采集表》后不按时汇总上报,后果由负责人和经办人承担。
如截止时间变动,会在“内蒙古会计网”呼伦贝尔网页上发“公告通知”或“热讯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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