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州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黔财会[2011]9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黔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为使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为了建立科学、全面、实用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全省会计管理工作服务经济工作的水平。
二、实施办法
(一)信息采集及申请换证事宜
1、信息采集及申请换证工作统一在我省新开发的“贵州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局负责所属地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省直管单位及持有“贵州省财政厅”签发证书的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的组织策划和指导监督。
2、信息采集及换证范围:
持有我省各级财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信息采集及换证时间: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6月30日(节假日休息)。
(1)2011年3月3日至4月6日,为财政部门原始信息收集处理时间,在此期间,全省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等事务。具体要求是:3月9日前,各级财政部门将所属区域截止到3月2日的有效在册会计人员信息按照规定格式(文件名为:地级市名+区县名或地级市名+市直,例如:贵阳小河。rar或贵阳市直。rar;并将admin的密码改为admin)进行导出,并层层上报;3月15日前,各市(州、地)财政部门将汇总的信息数据上报省财政厅;4月7日前,省财政厅将信息全部导入完毕,为正式对外换证做好准备。
(2)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6月30日,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时间。具体程序是:持证人员自行登陆“贵州省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kj.gzcz.gov.cn),按照“注册—登录—信息采集”步骤点击,如实填写信息,再持相关资料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换证。
4、信息采集及换证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
(2)在网上自行打印的《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1张,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内容应与表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致,无工作单位者不需盖章;(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持证期间学历及职称发生变更的,提交学历及职称变更后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惩的,需提交相关奖惩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需要在系统中标注的证件资料。
5、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审核
持证人在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于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持相关资料,到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换证,对符合规定的,由财政部门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证书发放工作结束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失效,由各发证机关收回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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