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在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时,请务必携带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经监考人员验证无误后,粘贴于《考场座次表》上,便于管理机构采集照片和制作证书。考试合格后,因未交照片或照片不合要求而影响办证的,责任自负。
(四)考务日程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15日内,按规定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和考场预测工作。
2.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凭介绍信于考试前2日领取考试试卷。其中,恩施、宜昌、十堰、神农架林区可于考试前3天领取考试试卷。各地要按规定做好试卷保管工作,严格保密制度,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开始前2日从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考生信息的接收,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完成录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答题信息卡和导入《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信息,审核无误后,在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将考试信息上报省财政厅。
4.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查询。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5.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参考书目
考试参考书目:湖北省会计学会按财政部2009年10月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全套四册,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2010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上述参考书目本着自愿的原则实行网上订购,由考生在订购成功15日后,到报名时选择的会计管理机构领取。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60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统筹安排,保证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报名、考试期间,各地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网上报名服务工作。各报名点不得借报名之机,误导、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辅导用书;坚决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以及违反政策搭车收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按规定的程序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考试期间,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未经省会计考办同意,不得改变考试时间、地点,不得随意合并考场。
(四)明确考试工作责任,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法纪教育,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做好监考人员培训,确保2011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