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为提高会计管理效率,全面、动态反映会计人员的基本状况,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1]14号《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对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范围
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时间安排
2011年4月10日——2011年6月30日: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www.szczkj.suzhou.gov.cn),核对或修改其基本信息资料,并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三、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内容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其所在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会计工作岗位情况以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组织机构代码等有关信息资料。
四、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法
本次信息采集的方式为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网上填报、修改个人以及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
1、核对、修改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资料。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www.szczkj.suzhou.gov.cn)首页,点击“江苏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栏目,根据《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内容,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对及修改。并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管辖原则,选择审核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并进行预约。保存并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2、进行现场确认。携带《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需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A4),个人学历(中专及以上)、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A4),到指定地点办理信息采集的现场进行确认。具体操作步骤、要求以及确认地点请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查阅。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为保证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我市信息采集(含数据准备)期间(3月25日至7月31日)停办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等管理事项。
苏州市财政局
2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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