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时间1月10日-6月30日
为加强持证会计人员管理,加快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我省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开发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以保证与全国数据标准统一,实现与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的对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
的通知》(财会〔2010〕2070号)要求,现就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换证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及换证对象
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持证人员。
此次换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芯内容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作适当调整,并统一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
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的唯一档案号。
二、信息采集及换证时间
信息采集时间集中在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6月30日。证书换发工作自2011年1月10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同步进行,对之后未完成换证仍持旧版证
书的会计人员档案信息,系统中将不再保留。
三、信息采集内容及申请换证方式
信息采集及换证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的办法。我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全部通过登录安徽会计网(http://www.ahkj.gov.cn)或http://218.22.1.72/ahkj后点击进入 “换发新版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新版证书申请须知”,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基本信息填报,在成功提交信息成功后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审核确认。采集的会计人员信息,将进入我省和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确认和换证的持证人员,其个人信息将无法进入我省和全国新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其会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不能实现跨省和省内调转,
也不能实现会计资格的初、中、高级考试报名和高会的评审等。
四、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换证人员到属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新版证书”换发,请携带以下资料:
(1) 在网上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一份;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二张(一张贴信息表上);
(5)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 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证明材料;
(8)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换发新版证书流程
1. 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2. 有效申请人请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继续教育和奖励信息等内容,在成功提交信息后等待属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3. 信息提交成功后,请自行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并加贴照片,本人签名,由单位签写意见加盖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在信息表上本人签名即
可)。
4.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证书档案管理的财政部门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财政部门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 财政部门在未完成审核前,申请人可以修改基本信息。财政部门受理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核办理情况,了解证书打印状态和领证信息。申请表信息审核不通过
时,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
6. 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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