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苏常州10万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通告
一、培训对象:
取得并持有常州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10月31日。培训课时为24小时。
三、培训渠道:
2011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面推行网络培训方式。除高级会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和2011年1月1日以后领证人员参加面授培训外,其他持证人员一律参加网络培训。
参加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和参加2010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视同完成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四、网络学习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2011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办公)
2、报名地点: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座五楼),联系电话:86672801。
3、培训收费:80元/卡。
4、学习方式:持证人员凭学习卡登陆常州市财政局网站(www.czfb.gov.cn)“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参加学习。
5、选课要求:网络培训课程内容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赠送课三个部分,采取菜单式自主选择方式。必修课选择课时不得少于8小时;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选择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赠送课自愿选择学习,不计入学时。
6、在线服务:学员选择课程学习后,系统会自动记录学员的学习时间。学员可以在线下载所选课程的讲义。课程后附带的练习题供学员就所学课程的知识点进行在线练习。
7、在线考试:学员按照规定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后,进入考试系统。每位学员有三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为60分合格。
8、期限规定:持证人员应于2011年10月31日完成网络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截止日学员未开通课程、未完成规定学习时间或测试未达到要求的,学习卡将自动作废,系统自动关闭且不保留有关学习记录,不予确认当年度继续教育课时。
9、学习奖励:常州市财政局将依据学员在线测试成绩、完成时间、选择课时、在线调查问卷填写等信息进行网络学习优秀学员的评选和表彰。
10、其他服务:因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进行网络学习的,可以持学习卡至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参加网络学习。
五、合格人员确认登记
参加网络培训和视同完成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人员,于2011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晋陵中路593号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办理课时确认登记手续。参加面授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课时确认由培训单位统一办理。
六、其他
1、常州市财政局委托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组织全市高级会计人员、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和市本级2011年1月1日以后领证人员的面授培训工作。具体安排由常州市财政局另行发文通知。
2、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以往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以前年度的培训任务。补培训全部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对无正当理由仍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常州市财政局将在年底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
3、持有各辖市、区财政局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继续教育由各辖市、区财政局负责。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应积极在本地区推行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办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