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自治区区直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确认的通知
区直单位会计从业人员、中央直驻桂单位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桂财会[2011]41号),为确保自治区区直各单位、中央直驻桂单位会计从业人员在2011年6月30日前按时完成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我处就具体信息采集确认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确认地点和时间
现广西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停止在广西财政大厦8楼(桃源路69号)办理信息采集确认业务,从2011年6月9日至30日集中到广西财政厅综合大楼一楼(桃源路82号,桃源教育路口)办理信息采集确认,信息采集确认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17:30。自治区区直各单位、中央直驻桂单位会计从业人员根据以上调整,结合单位的安排,统一到新办公地点现场确认。
二、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其他业务
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确认是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最基础工作。区直单位会计从业人员、中央直驻桂单位会计从业人员未经信息采集确认,不能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其他业务。我处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按时顺利完成,从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7月31日,暂时停止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注册登记、遗失补办、信息变更、调出自治区、自治区内各地调转业务。
三、优先办理主管单位组织的集中确认
区直单位、中央直驻桂单位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确认工作原则由各主管单位集中组织进行,我处根据各主管单位申报的方案,及时约定时间进行集中确认。个人自行前来办理信息采集确认的,严格按网上预约申请日期前来办理。
四、信息采集申请方式及程序
我处在广西财政会计网——办事指南——从业服务指南栏目公布了《广西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各会计从业人员可先浏览操作手册要求及步骤,便于完成网上申请。
五、其他
新信息采集确认办公咨询电话: 0771-5331767、0771-2378635,原0771-5331603、0771-5331605办公电话号码在信息采集确认期间暂停使用。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2011年6月8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