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1〕41号)和百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百色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百财会〔2011〕17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在2011年6月30日前按时完成全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任务,结合右江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开展工作
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的完整性,做好与财政部会计从业人员调转平台的链接,确保我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会计从业人员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区财政局负责对本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组织、确认工作;区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组织工作,并到财政局会计管理股进行确认工作。
二、及时宣传发动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充分运用各种有效的手段,让每位会计人员了解到本次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详细情况,确保2011年6月30日前按时完成全区持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任务。
三、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各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安排:对本系统会计人员(含不在会计岗位,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宣传,动员会计从业人员上网进行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录入,按照会计从业人员新基本情况表要求,组织开展会计人员基本情况核对工作,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统一报到我局(会计管理股)进行确认、归档。各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方案,要主动协调人事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专门人力积极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2.各主管部门会计从业信息采集实行集中确认。在各主管部门会计从业人员上网完成信息录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基础上,在2011年6月30日前,由指定人员收集本系统会计人员个人原始资料到右江区财政局会计管理股确认。原始资料包括:个人信息采集表(经单位盖章)、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珠算等级证、电算化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确定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
(一)全区所有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包括未上岗注册会计从业人员,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办理信息采集。方法一:打开广西财政会计网主页,在“个人业务”栏目点击“信息采集”图案,进入“填写申请表”页面,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打印申请表,申请表经单位审核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无需盖章)。方法二:点击广西财政会计网主页“会计许可”菜单,分别点击“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然后进行同上方式操作。
(二)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录入时,经核对,发现系统已存信息与个人现时情况不相符合的,一并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无须另行申请信息变更。经信息采集确认后,会计从业人员今后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则通过信息变更程序办理。
(三)各会计从业人员须先完成个人信息采集确认,才能办理上岗注册、继续教育登记等其他业务。系统试运行期间,部分会计从业人员未办理个人信息采集业务,已经申请办理上岗注册、信息变更和继续教育登记等其他业务的,须重新上网登陆系统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到财政局会计管理股进行确认。
(四)各会计从业人员上网完成信息录入后,须到财政局会计管理股进行核对确认;完成信息采集核对确认工作后,由财政局会计管理股通过系统“信息采集”菜单中的打印功能在申请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打印信息采集确认记录。
五、其他要求
由于此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确认后要统一换发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会计从业人员在办理信息采集确认时需提供二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相片。
联系电话:2996770
电子邮箱: kj2996770@163.com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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