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
各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1〕690号),结合各市确定的考点和限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试点范围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为全省17市,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考生自愿报名参加试点考试,各市限定报名人数。
二、考试工作步骤
无纸化考试试点采取网上报名、缴费、编场、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考试科目全部实行无纸化机考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8:00—8月9日24:00,各市限定报名人数报满,报名自动截止。
2、系统培训:8月下旬。对考点技术人员和市级会计考试管理人员进行考试系统培训。
3、网上编场:2011年9月1日-10日。
4、打印准考证:2011年9月20日-10月下旬(以各市考试最后一场结束时间作为截止时间 )。
5、考试时间:2011年10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在考生准考证上明确。
6、考生成绩公布:考生成绩于11月中旬由省财政厅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同时公布合格分数标准。
7、证书办理:证书办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此次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证书办理有效期为2012年3月31日前,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3、免试条件: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2009年6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具体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4、免试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有关科目免试的规定,考生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的界定,要对照要求准确把握。
5、考试科目成绩: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考试,且在一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单科成绩合格无效、不保留),才能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到属地财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