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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报考单科条件而错报为全科人员进行登记的紧急通知
由于2012年度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政策调整,按规定报考单科人员必须在网上注册报名前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局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不办理单科考试资格审核直接网上报名的,一律按报考全科认定,且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但实际报名时,有部分考生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资格审核手续,自行直接在网上办理了注册报名,导致错报为全科考试,且已完成了全部考试报名手续。考虑到考生的实际利益,经与考试软件开发单位共同研究,决定对符合报考单科条件而错报为全科人员进行登记,在考试结束后统一进行处理。现将有关具体手续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报考单科条件而错报为全科且已缴费成功人员,应在网上自行选择2个科目的考场。
二、于2012年3月15日前到自己所选择的考点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通知单,以及符合报考单科考试条件的资料(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2010年《会计基础》合格单及会计电算化证、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及“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等)。
三、考生登记后,实际考试时可以只参加应考科目单科考试,考试成绩可以按单科计算。但一律不办理全科退报、退费手续。
宁波市财政局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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