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清远市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14年广东清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考试事宜(一)时间安排
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每年原则上安排四期,每季度一期。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确认统一安排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为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当期考试公布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变更,将另行公告,请留意清远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gdqycz.gov.cn/)。
考试相关内容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办〔2009〕10号)为准,如财政部发布新考试大纲,以最新发布大纲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2.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允许在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在原部分科目合格成绩取得地区有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以上所称部分考试科目是指: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或者技能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长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考试顺序先做理论题再做实务题,两部分合计算分。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题有“用友”和“金蝶”两种软件供考生自行选择,考生在考试时任意选择其中一种软件做题,选定后不得重选或重做。
(五)成绩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专业知识考试(《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或技能知识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剩余未通过考试科目合格的(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及《会计基础》须一次性合格),视为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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