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批次绥化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第三批次绥化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无纸化考试,考生点击交卷后当场显示成绩。
三、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绥化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专页www.shcz.gov.cn,点击右侧“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栏目选择“绥化地区-绥化市直”进入市直报名页面(其他地市考生请勿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信息、报考步骤及注意事项后登陆个人报考页面进行网报: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09月01日开始报名,额满为止。因报名人数较多,为避免造成拥挤,影响考生报名效率,请考生提前几天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报名时避开网报高峰期进行登陆预约。
(2)现场确认交费及采集指纹时间:考生选定预约日期后,应下载打印现场预约登记表(需要加盖公章),根据表格显示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及时到场现场确认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地点:绥化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鑫源会馆218室)。
现场确认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考试时间: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应及时关注本网站报名页面准考证打印公告,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显示的时间及地址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的按弃考处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任选其一。考生应在选择预约日期前在报名页面-填写报名表处修改选考科目,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报考的科目将不可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按照国家规定,2015年1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全面更新,需要新版教材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购买。
五、关于新版初级会计电算化
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的考生请提前观看本操作视频,掌握新版初级会计电算化答题方法 http://v.youku.com/v_show/id_XODM2ODU3Mzky.html
六、取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绥化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专页取证公告,并根据公告发布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取证。
绥化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201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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