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克山县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财会【2005】7号)规定,现将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属地化的原则,凡持有我县域内身份证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办法
报名网址:龙江会计网(http://www.ljkjw.gov.cn/ )点击右下角“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图标链接。报名考生可通过选择本地区行政区划进入当前地区报名首页进行网上报名。
三、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与珠算(任选一科)。
四、考试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11月17日至11月27日
现场确认:12月1日(上午)至12月3日(上午)
考试地点:克山县财政局六楼电教室
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下载打印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克山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605室),联系电话:0452--4533111。需提供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近期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与上传照片一至)。
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持有外地身份证的考生另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本县派出所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或长期暂住证
(2)本县工作单位加盖印章的《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保险证明。
5.考试教材自行购买。
克山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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