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高明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安排
按属地管理原则接受报名,即凡在我区居住、工作、就读的人员均可在我区报名点报考。请考生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带备相关资料到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88638933),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在职人员要在报名表上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非高明区户籍人员,若在我区没有工作单位,需提供我区有效的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非高明区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第一批次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1-2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26日-29日,考试时间为3月下旬;
第二批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5日-2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9日-22日,考试时间为6月下旬;
第三批次报名时间为7月4日-2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9日-22日,考试时间为9月下旬;
第四批次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2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5日-28日,考试时间为12月中下旬。
考试具体时间以高明区财政局网站公布为准,请各考生及时留意网站信息。
考试地点: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
三、准考证的发放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模式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模式
采用无纸化闭卷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执行,使用财政部根据新版考试大纲组织建设的新版无纸化考试题库。
六、考试题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二)《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三)《初级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考试顺序先做理论题再做实务题,两部分合计算分。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七、参考教材
考生可参考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辅导教材》系列书籍,封面印有“根据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字样,共三本:分别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内附操作光盘)。
八、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三科合计195元
九、成绩公布及考试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将在一个月内在高明区财政局和高明区会计学会网站上公布考试结果,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三科一次性通过为合格,合格者可在成绩公布后6个月内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属镇(街)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文有关三科连考的未尽事宜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执行。
如有问题,请致电区财政局咨询,联系电话:88635006、88635656。
高明区财政局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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