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3月份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安排的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黑财会〔2013〕45号) 规定,现将2016年3月份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安排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属地化的原则,凡持有我县区域内身份证的人员,持有外地身份证在本区域长期居住、工作学习均可报考。报名网址:(http://www.ljkjw.gov.cn/bmnew/index.aspx)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三、时间安排
2016年3月份安排考试,网络报名时间:1-10号,现场确认时间:7-10号,打印准考证时间:18-21号,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23-24号,合格人员领证时间:4月1-10号,限额报名,额满为止。
四、现场确认、缴费地点
确认、缴费地点在塔河县财政局215室,需本人(采集指纹)到确认地点提供所需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信息要与报名系统内信息一致,现场确认时不可更改个人信息)。
2.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必须与网络报名表上传照片同版)。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本地工作单位加盖印章并详细填写单位地址的《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6.持有外地身份证的考生另需提供本地派出所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或长期暂住证、户籍证明。
7.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价行〔2014〕114号文件,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40元。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在塔河县财政局二楼216室无纸化考试教室,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下载打印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取证时间及地点
考试合格人员在规定的取证时间,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215室领取证书,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457-3660605
现场确认及取证联系电话:0457-36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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