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伦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报名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关于属地化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范围
具有海伦市户口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现场报名
(一)资料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必须填写考生本人联系方式,考生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二)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有工作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无单位人员需盖所住社区(或街道)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一寸白底彩色近照两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其中会计电算化和珠算任选其一。考生应在选择预约日期前在报名页面-填写报名表处修改选考科目,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报考的科目将不可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四)缴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价行〔2014〕114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考试费140元/人。
四、考试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无纸化考试,考生点击交卷后当场显示成绩。
五、取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海伦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专页取证公告,并根据公告发布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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