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2016年第六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期数 | 网上报考日期 | 资格审核日期 | 打印准考证日期 | 考试日期 |
201606 | 10月17至19日 | 10月20日至21日 | 11月7日至11日 | 11月15日 |
注:网上会计事务办理仅工作日开通,国家法定假日暂停。现场确认时间于2016年10月21日下午16:00前截止审核,谨请掌握时间。本期名额105人,额满即止。
根据新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及《新旧有关衔接规定》(粤财会〔2013〕51号)规定,现将2016年度第六期鹤山市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领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政策
(一)考试大纲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考试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科。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及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科目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先做理论题再做实务题,两部分得分合计为最后成绩。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题是财务软件实务操作。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三科合计195元。
(六)成绩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的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不作为历史成绩。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报考按属地管理原则(即: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鹤山市);
5.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
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本期名额105人,额满即止)
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证件相片(证件相片背景底色不限。支持jpg;jpeg等格式图片,不超过30K,图片像素为114*156),考生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本市就职工作单位(或本区在读学校)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缴费审核确认
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
地点:鹤山市财政局会计股
现场缴费审核时需携如下资料:
1、网上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非鹤山市户籍/暂住证而在鹤山市就业者,需要携带鹤山市属地工作单位证明(必须盖公章)或鹤山市属地学校在读学生证原件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下午14:30-17:30,因考生个人问题造成缺考,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五)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B座
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室,并需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遇身份证件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其他类型的身份证件或证明一律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2.准考证。在职人员准考证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学生证。在校学生须同时出具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
(六)交卷确认成绩
考试结束交卷时电脑当即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名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场,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七)公布考试结果
考试结束后十天内将会在“鹤山财政会计信息网”公布考试结果。
四、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
(一)考试已通过的考生请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并预约现场审核信息表时间。预约时间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不申取证书将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诚信档案予以记录;
(二)考试已通过的考生在预约日期携带以下资料到鹤山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审核和领取证书手续,资格审核或领取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在职人员准考证上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生提供);
4.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确保网上填写的姓名、身份证件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及上传相片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且真实有效,所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属实,否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工作单位(或在读学校)、相片这几项内容与所携带证件内容不相符的,不予进场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二)公布考试通过的考生到现场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时,所提供证件或证明(身份证件、工作证明或学生证)与报名填写资料不符的,当次考试成绩作废,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六、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鹤山市财政局会计股(沙坪镇东升路68号)
(二)报考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
(三)咨询电话: 8812385 8812353 8812216 8812279 8812265
鹤山市财政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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