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县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3]6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四)报考人员为龙川县户籍,或在龙川县读书、工作的社会人员(不具备龙川县户籍的人员必须提供学校证明或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专业知识方面的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内容;第二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考生在报考时填报科目为: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二)《会计基础》;
(三)《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选择《珠算》的考生须携带算盘考试。
考生应一次性通过三门考试科目,单科合格成绩不滚动计算。
三、考试大纲
此次考试采用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见附件)。
四、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8:30至2016年11月16日24:00截止;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截止;
(三)考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2月11日(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前准备: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用身份证识别以后才能打开各考生的试卷进行考试)。
五、报名办法
考试采取统一网络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流程请参考“龙川县财政网—会计管理—会计业务办事指南—报名考试”;报名成功后,携带所需资料到财政局会计股进行受理缴费。
六、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输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和密码打印准考证。如果考生发现准考证上信息有误,须及时在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的正常工作日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财政局会计股进行更正,过期不再受理。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82号和粤价函[2010]131号的规定,考试费为每科65元,三科共计195元(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八、联系方式
龙川县财政局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电话:0762-6754408。
龙川县财政局
二O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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