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2016年第七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期仅为学校团体报名,不接受社会个人报名,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期数 |
网上报考日 |
资格审核日期 |
打印准考证日期 |
考试日期 |
201607 |
11月28日至11月30日 |
12月1日至12月2日 |
12月19日至12月23日 |
12月29日 |
注:网上会计事务办理仅工作日开通,国家法定假日暂停。现场确认时间于2016年12月2日下午16:00前截止审核,谨请掌握时间。本期名额105人,额满即止。
根据新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及《新旧有关衔接规定》(粤财会〔2013〕51号)规定,现将2016年度第七期鹤山市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领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政策
(一)考试大纲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考试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科。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及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科目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先做理论题再做实务题,两部分得分合计为最后成绩。理论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题是财务软件实务操作。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三科合计195元。
(六)成绩合格标准
每门科目总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的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不作为历史成绩。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报考按属地管理原则(即: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为鹤山市);
5.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流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址:“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
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本期名额105人,额满即止)
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证件相片(证件相片背景底色不限。但不能上传手机自拍相片。支持jpg;jpeg等格式图片,不超过30K,图片像素为114*156),考生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本市就职工作单位(或本区在读学校)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缴费审核确认
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日
地点:鹤山市财政局
电话:0750-8812385/8812353/8812216/881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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