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区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桂财会培〔2017〕17号
区直各单位,中央驻邕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7〕12号)要求,为便于广大财会人员更新财会专业知识,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现将中区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
具体按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7〕1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方式
(一)网络培训。
鼓励学员积极选择网络培训。请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网站首页,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继续教育管理”进行网上报名,核对个人信息,选择已公布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北京东奥华宇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网上学习、网上缴费,并完成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培训及考试,填写有关培训调查反馈表,确保完成2017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培训。
(二)联合办班。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继续与中区直单位联合举办培训班,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方便会计人员较多的单位结合本系统的业务需要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培训。具体要求是:
1.办班单位应在开班前1个月向考培中心提交办班申请函,同时填报“中区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备案表(见附件1)”。
2.办班单位应从广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师资库中选择教师,如选择其他人选,请附上所推荐授课老师基本情况(见附件2)报考培中心审核,以便将符合条件者纳入更新区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师资库。
3.本中心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培训班有关事项,负责审核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备案,协助推荐培训师资,联系代订教材,落实培训考核考试和学分登记。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联系人:陈植桓,电话:0771-2863160。
附件:1.中区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备案表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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