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巴财会〔2017〕07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中央、省驻巴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川财会〔2017〕2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各县(区)财政局在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24学时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实际会计人员的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安排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1、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第7号、第8号)8 个学时;2、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3、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个学时;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5、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学习新《政府部门财务报告》12个学时;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8个学时;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三)农村财会人员。主要学习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政涉农政策解读,总共24个学时以上。
二、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由各县(区)财政部门按照市财政局确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培训方式和学时等方面的要求,管理和组织本辖区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得委托中介组织开展培训,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
三、培训方式
今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仍采用面授和网络教育两种方式进行。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组织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面授学习;市属企业会计人员和其它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今年实行网络教育方式。县(区)单位会计人员采用何种方式,由各县(区)财政局自行确定。
四、报名及登记办法
由主管部门(单位)指定专人到档案归属地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报名手续,市本级报名时间为8月1日—9月5日。参加网教的会计人员登陆学习卡指定的网址参加学习。学完规定课程并参加网上考试合格后,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参加面授的会计人员按照档案归属地财政部门的安排参加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继续教育成绩合格通知单》。
会计人员于11月底前持《继续教育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四川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182.131.17.11:8080/)上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并打印该申请表。持《考试成绩合格单》或《继续教育成绩合格通知单》到档案归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科(股)办理网上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凡是未完成继续教育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时将自动失效、不能办理调动手续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及评审。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
各县(区)财政局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或提高标准收费。
巴中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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