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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会计证考试《法规与道德》重点内容(1)

考试吧整理了会计证考试《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各章的重点内容讲解,帮助大家梳理考点,巩固知识,加深理解,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道德讲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四个层次)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制定的,用来规范会计核算实务、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主体和相关会计人员职责,以便及时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它们构成了我国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纪律和规范。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其基本构成如下: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1.制定主体: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2.范围: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会计法地位: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4.立法目的: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填空)

  根据《会计法》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会计行为:是指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以及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1.制定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或批准发布

  2.制定依据:《会计法》

  3.范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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