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考点1:各单位应依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考点2:根据业务需要设备会计机构
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单位规模大小。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应当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考点3: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根据规定,规模很小、经济业务简单、业务量相对较少的单位,可以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将会计工作岗位纳入其他职能部门并设置会计人员,同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不同于人们通常所说的“会计主管”、“主管会计”、“主办会计”等,而是指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考点4:代理记账的概念
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考点5: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考点6: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1、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考点7: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考点8:根据规定,但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考点9: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考点10:我省(不包括宁波计划单列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
初级会计电算化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地组织考试;珠算五级等级由各地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的考试全省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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