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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根据《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任免。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会计法》对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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