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zhaoyi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二、消费税
消费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消费税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同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按税法规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当征收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零售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当征收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消费税税目、税率
1.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对列举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共设置了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等11个基本税目。
2.消费税税率。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一般应税消费品实行单一比例税率,最高税率为45%,最低税率为3%;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实行比例税率的同时实行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汽油、柴油实行单一定额税率。
相关推荐:2009年会计证考试《会计实务》模拟题及答案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