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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因素:
1、单位规模
2、业务收支简繁
3、经营管理需求
(二)代理记账
1.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2.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
(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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