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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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道德讲解-会计账簿的规定
(一)依法建账的法律规定
1.“法”(判断)
既包括《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也包括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公司法》。(多选)
2.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多选)
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对全部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分类地记录和核算的薄记。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1)总账。总账使用订本账。
(2)明细账。明细账一般采用活页式。
(3)日记账。日记账是一种特殊的序时明细账,它是按照经济业务事项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地进行登记的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日记账采用订本式。
(4)其他辅助账簿。
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簿,是为备忘查询而设置的。在实际会计实务中,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3.建账规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要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实行代理记账。
《会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规定。
(2)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统一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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