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知识重点讲解-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比较重要)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原始凭证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和记账的依据。
(一)审核的主要内容
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真实性的审核包括:凭证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等内容的审查。对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对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此外,对通用原始凭证,还应审核凭证本身的真实性,以防假冒的原始凭证记账。
2.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核权限,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是否有贪污腐化等行为。
3.原始凭证的合理性
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
4.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审核原始凭证各项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有漏项情况,日期是否完整,数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凭证联次是否正确等。
5.原始凭证的正确性
审核原始凭证各项金额的计算及填写是否正确。
6.原始凭证的及时性
(二)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没错)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错误不严重)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错误严重)
会计基础知识重点讲解-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
(填制要求的第六条)
为明确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利用原始凭证进行舞弊,《会计法》规定:
第一,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以此来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第二,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当然也应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进行。
第三,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第四,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会计基础知识重点讲解-记账凭证的概念及与原始凭证的区别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与原始凭证最大的区别
我国会计记录具体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是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具有分类归纳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记会计账簿的作用。记账凭证是介于原始凭证与账簿之间的中间环节,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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