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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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第一节 税务登记 |
第 8 页:第二节 发票管理 |
2.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7)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8)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9)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资料,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3. 开业登记核准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在银行开立账户。
4.开业登记的内容
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⑵住所、经营地点;
⑶登记注册类型及所属主管单位;
⑷核算方式;
⑸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⑹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
⑺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
⑻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⑼其他有关事项。
注意: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登记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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