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第 7 页:第三节 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的规定 |
第 16 页:第四节 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
第二章 会计管理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二节 关于设置会计机构的规定
第三节 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的规定
第四节 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案例分析
第一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一)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了解):
1.拟定有关加强会计工作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2.研究、拟定有关加强会计工作管理的方针、政策;
3.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4.拟定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5.审批、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机构,审批外国会计公司驻华代表机构的设置;
6.审批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的,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7.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等。
(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会计人员准入、上岗培训、继续教育、技术职称管理等。
2.湖南省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履行下列主要职责(简单了解):
(1)宣传并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和监督;
(2)依法制定和实施会计改革方案;
(3)按照国家和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管理;
(4)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考试,核发从业资格证书;
(5)对单位会计账簿体系设置实施监督管理;
(6)对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
(7)指导并组织实施对会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以及会计电算化工作;
(8)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验收考核;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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