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第 7 页:第三节 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的规定 |
第 16 页:第四节 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
(三)对象和接受培训的时间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2.★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可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归口管理的当地财政部门或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至以后年度完成。
【2007年•判断题】会计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持证人员应当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面授)不得少于24小时。( )
[答案]对
(四)内容与形式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接受培训为主,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在职自学和其他学习方式。
(1)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1)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培训;2)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3)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4)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5)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1)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2)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3)系统地接受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4)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三、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2007年•单选题】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时,负责监交的是( )。
A.其他会计人员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单位负责人
D.人事负责人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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