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第 7 页:第三节 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的规定 |
第 16 页:第四节 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
(一)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掌握例如)
1.配偶。
2.直系血亲关系,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的上下各代亲属。前者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后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包括拟制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例如,计算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可先由个人经过母亲上溯至与表妹同一个血缘的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代向下数至表妹的母亲,即本人的姨母为第二代,再向下数至表妹,为第三代。男方本人与表妹即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按此计算,凡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侄舅甥女等均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近姻亲,是指因婚姻而产生的比较亲近的亲属关系。如岳父母、儿女亲家、女婿、媳妇等。
(二)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细化)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本人不得身兼)。
2.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不得在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
3.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事项,本人不得审批。
4.代理记账机构的负责人和受委托从事记账业务的人员不得是委托单位负责人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都作了严格规定。
【2009年•单选题】某国有独资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该企业董事长的侄儿担任,违反了( )的规定。
A.《企业会计制度》
B.《企业会计准则》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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