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第 7 页:第三节 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的规定 |
第 16 页:第四节 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
第四节 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财政部于2005年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一、代理记账的概念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2007年•多选题】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能够代表委托人办理的业务包括( )
A.审核原始凭证
B.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C.纳税申报
D.出具审计报告
[答案]ABC
三、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四、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4.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5.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案例分析
(一)案例综述
某单位财务负责人在一次工作会上布置工作时说:“今年单位中心工作多,财务工作任务重,会计人员要加强服务,积极组织资金,认真做好会计日常工作。由于时间安排原因,今年我们就不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了,但大家要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分析该单位财务负责人的讲话是否妥当。
(二)分析与提示
该单位财务负责人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认识不正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七条规定:“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因此,无论是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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