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第 7 页:第三节 关于会计人员管理的规定 |
第 16 页:第四节 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 |
三、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均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是对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的规定。
【2009年•多选题】下列会计工作岗位,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是( )。
A.空白支票的保管
B. 会计档案保管
C.稽核工作
D.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答案]BCD
(一)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辑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相互衔接等。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4.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注意:内部稽核制度不同于内部审计制度,前者是会计机构内部的一种工作制度;后者是单位在会计机构之外另行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审计人员对会计工作进行再检查的一种制度。
(二)内部牵制制度(钱账分管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
★如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记账人员记账;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办理付款和记账业务;银行印鉴不能由一人同时保管。同样,单位购入材料物资,应由采购人员办理采购、报账手续,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记账人员登记入账。发出材料时,应经使用单位批准,经办人员领用,仓库保管员发料,记账人员记账。再如单位发放工资,应由人事部门工资核算人员编制工资单,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和分发工资,记账人员记账,等等。上述业务,均不得一人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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