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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辅导讲义(湖南版),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各章知识点。
三、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都对会计档案管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会计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主要应当依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于l998年8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一)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一般分为: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其他会计凭证等。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日记账、明细账、辅助账、固定资产卡片等。
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告及相关附表、附注和文字分析材料等。
4.其他类,包括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2.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积极为本单位提供和利用。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上级主管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应履行借出手续和限期归还。
【2009年•判断题】确有特殊需要,其他单位需借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外借原始凭证。( )
[答案]错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又分为:3年、5年、l0年、l5年和25年五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l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注:税务机关的税务经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行政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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