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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第二节 税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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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案例分析 |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
一、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制度大体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
(一)开业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对象(绝大部分的组织都需要)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判断题】个体工商户在税法规定的享有免税优惠的期限内,可以不必办理税务登记。( )
[答案]错
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基本是30日内,只有外出经营提到180日)和地点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以下几种情况应比照开业登记办理:
(1)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2)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2008年·单选题】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A.15
B.30
C.60
D.180
[答案]B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l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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