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
第 3 页:第二节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第 6 页:第三节 违反财经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第 11 页:案例分析 |
三、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11种)——《税收征管法》(罚款)和《刑法》(罚金)规定
(一)违反税务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1.《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2009年·多选题】2008年10月20日,某税务机关对某酒店检查发现该酒店当年9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酒店应于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B.税务机关应责令该酒店限期办理税务登记
C.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对该酒店处以罚款
D.税务机关可以吊销该酒店营业执照
[答案]ABC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的罚款。
4.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纳税申报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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