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
第 3 页:第二节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第 6 页:第三节 违反财经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第 11 页:案例分析 |
(三)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况。(注意判断题)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1.什么偷税行为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注意多选)
2. 法律责任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基本同上。
《刑法》规定,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款的10%以上不满30%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款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依照偷税罪处罚。
对多次犯有偷税行为未经处理的(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数额应累计计算。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偷税罪处罚。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规定,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逃避追缴欠缴税款,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六)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构成偷税罪的,按照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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