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 |
第 2 页: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 |
第 3 页: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 |
第 5 页: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检查与奖惩 |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支持和保障体系,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
(一)将会计职业道德核心内容法制化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共同的责任,两者应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此外,还应该把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如诚实守信,吸收到会计法律制度中,使会计职业道德具备会计法律制度的属性。
(二)建立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及他律机制
通过构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计工作信用档案制度和全国会计人员从业情况计算机网络系统,并实现地区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将会计人员流动、晋升、晋级、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表彰奖励以及对违法违纪处罚、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信息在网络和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使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得到褒奖,有不良行为的会计人员付出代价,名誉扫地,从而引导和规范会计从业行为。
(三)建立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奖惩机制
《会计法》规定:“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会计职业道德奖惩机制具体包括:
1.总结和完善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制度。发现典型,树立模范。
2.总结和完善会计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制度与惩罚登记制度。
(四)建立会计职业道德监督机制
1.以法管财监督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人员监督经济业务经办人;二是社会监督会计人员。
2.不同的主体:
(1)会计监督——会计人员通过审查、报账、记账、核算、分析等会计程序,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的监督。
(2)社会监督——由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会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对会计行为,单位职工和其他社会成员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的监督。
3.具体工作:
(1)严把选人关;
(2)交叉换岗;
(3)设立内部稽查岗位;
(4)岗位设置体现互相制约职能;
(5)随机抽查;
(6)集团财务部成立专门的“稽查科”。
(五)建立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体系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体系可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潜在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即对大中专院校的会计专业的在校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即对进入会计职业前会计人员进行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即对已进入会计职业、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进行的继续教育,包括会计人员自我教育和修养。
《会计法》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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