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以“原材料”账户为例,说明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例3—15】某企业“原材料”账户3月份的期初余额是100 000元,材料由甲、乙、丙三种组成,具体资料如下:
根据上述资料,登记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见图3—17至图3—20。
【例3—16】该企业生产A产品领用材料40 000元,其中领用甲材料20 000元,乙材料20 000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40 000
贷:原材料——甲 20 000
——乙 20 000
【例3—17】该企业生产车间领用材料40 000元,全部用于A产品生产,其中乙材料22 000元,丙材料18 000元。
『正确答案』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A产品 40 000
贷:原材料——乙 22 000
——丙 18 000
【例3—18】该企业用银行存款购进材料一批计l56 000元,其中甲材料75 000元,乙材料54 000元,丙材料27 000元,增值税为26 520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甲 75 000
——乙 54 000
——丙 27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 520
贷:银行存款 l82 520
根据上述会计分录,登记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见图3—17至图3—20。
为了保证账账相符,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性,就必须将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进行相互核对。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核对的依据是有关金额之间必然相等的原则。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有关金额之间存在着下列必然相等关系:
1.总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与其所属各明细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之和相等。
2.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与其所属各明细分类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之和相等。
3.总分类账户的本期贷方发生额与其所属各明细分类账户的本期贷方发生额之和相等。
4.总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与其所属各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之和相等。
如果双方数字相等,就可能正确;如果不等,就肯定有错误。核对通常是通过编制“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来进行的。见表3—7。
表3—7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会计科目 借方 贷方 借方 贷方 借方 贷方
甲材料明细账 30 000 75 000 20 000 85 000
乙材料明细账 40 000 54 000 42 000 52 000
丙材料明细账 30 000 27 000 18 000 39 000
原材料总分类账 100 000 156 000 80 000 176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