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大写);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按月顺序编号
分数编号法: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如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
4.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
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则应该把所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的张数之内。但报销差旅费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
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在摘要上写附件见×月×号凭证)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原始凭证分割单
凭证名称 填制日期 填制单位 受票单位 业务内容 金 额
分割票据单位 分摊的费用
受票单位盖章 分割票据单位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备注
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错误更正:第五章
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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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借方科目: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日期:编制本凭证的日期;
右上角顺序号: “收字第×号”或“现收字第×号”和“银收字第×号”的顺序编号;
摘要: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
贷方科目: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
记账: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事项重记或漏记;
金额:该项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额;
附件 张: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最下边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例4—2】企业20×9年5月20日销售货物一批,价款40 000元,增值税6 800元。收到购买单位支票一张,收讫46 800元存入银行。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46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00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内容与格式见表4—17。
(三)付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例4—3】企业20×9年6月20日购入材料一批。买价30 000元,增值税5 100元。开出支票一张支付购料款。
『正确答案』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100
贷:银行存款 35 100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内容与格式见表4—18。
另外,为了避免重复记账,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的经济业务,即从银行提取现金或把现金存人银行的经济业务,统一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当发生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时,只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而不编制现金收款;当发生把现金存入银行的业务时,只编制现金付款凭证,而不编制银行收款凭证。
【例4—4】20×9年7月25日,将当日多余的现金35 000元存入银行。此时,应编制一张现金付款凭证如表4—19所示。
『正确答案』
借:银行存款 35 000
贷:现金 35 000
(四)转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转账凭证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借、贷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
【例4—5】企业20×9年5月31日计提当月折旧20 000元,其中生产车间计提折旧l5 000元,厂部管理部门计提折旧5 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l5 000
管理费用 5 000
贷:累计折旧 20 000
会计人员根据折旧提取计算表填制转账凭证,其内容与格式见表4—20。
当一项经济业务,既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业务,又涉及转账业务时,需要分别编制记账凭证。
【例4—6】20×9年10月25日,购买小轿车一辆,价值600 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400 000元,余款签发三个月商业汇票一张。假定不考虑增值税。
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固定资产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400 000
(2)借:固定资产 200 000
贷:应付票据 200 000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分别填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其内容与格式见表4—21、表4—22。
(五)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是否真实。
2.项目是否齐全。
3.科目是否正确。
4.金额是否正确。
5.书写是否正确。
此外,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
会计电算化: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加强审核,明确责任。
对在记账凭证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分别情况处理:
记账凭证填制错误:由制证人员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错误更正方法:第五章
例(单选):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凭证是( )。
A.原始凭证
B.记账凭证
C.收款凭证
D.付款凭证
『正确答案』A
例(单选):某公司出纳小郑到开户银行存入现金5 000元,单位记账人员应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编制( )。
A.现金收款凭证
B.现金付款凭证
C.银行付款凭证
D.银行收款凭证
『正确答案』B
例(判断):从银行提取现金,既可编制现金收款凭证,也可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
『正确答案』×
第四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会计凭证的传递是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会计制度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制定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方法时,应当注意考虑下列三个问题:
1.要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分工的情况,以及经营管理上的需要,恰当地规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数和所流经的必要环节,做到既要使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能利用凭证了解经济业务情况,并按照规定手续进行处理和审核,又要避免凭证传递通过不必要的环节,影响传递速度。
2.要根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经济业务办理必要手续(如计量、检验、审核、登记等)的需要,确定凭证在各个环节停留的时间,保证业务手续的完成。但又要防止不必要的耽搁,从而使会计凭证以最快的速度传递,以充分发挥它及时传递经济信息的作用。
3.建立凭证交接的签收制度。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一)会计凭证的日常保管
主要要求是: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会计凭证封面的格式如图所示。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二)会计凭证的归档
保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对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按年分月顺序排列,以便查阅。
作为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复制件,应在备查簿中登记,由提供人和收取人共同签章。
(三)会计凭证的保管和销毁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必须严格遵循《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满保管期限的会计凭证不得任意销毁。
会计凭证保管期满后,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手续,报经批准后才能销毁。但销毁前要填制“会计档案销毁目录”,交档案部门编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批准销毁后要进行监销,并取得销毁过程中有关人员的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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