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财产清查
例(单选):下列各项中,( )账务处理程序是最基本的账务处理程序。
A.科目汇总表 B.汇总记账凭证
C.记账凭证 D.日记总账
『正确答案』C
例(单选):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主要特点是( ) 。
A.采用专用记账凭证 B.总分类账采用多栏式
C.明细账采用三栏式 D.直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正确答案』D
预计分值:7分左右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就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企业所有的财产和结算往来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查询。
全面清查的情况:
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才进行全面清查;或在企业撤销、合并、迁移、改变隶属关系、企业改制、开展清产核资、中外合资、国内联营;或在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离等特殊情况下,也需要进行全面清查。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和结算往来所进行的清查。
如对于流动性较强或重要的财产物资及应收债权,除年度全面清查外,还应有计划地轮流重点抽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按照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这种清查的范围不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定期清查一般在年末、半年末、季末或月末结账时进行。
2.不定期清查。
其清查的范围一般是局部清查。如更换财产物资和现金的保管责任人对其保管的财产物资所进行的清查;发生非常灾害和意外损失时对受灾损失的财产所进行的清查等。
另外,按其财产清查的主体,还可分为财产物资责任人的自查和专门清查小组的专查。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2.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是否良好,改善管理,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通过财产清查,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财产清查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订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1)财会人员,应在财产清查之前将所有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将有关账簿登记齐全并结出余额。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为财产清查提供可靠依据。
(2)财产物资保管部门和人员,应将截止到财产清查时点之前的各项财产物资的出入办好凭证手续,全部登记入账,结出各余额,并与会计部门的有关总分类账核对相符,同时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应将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按类别或组别码放整齐,挂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进行实物盘点。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如实登记在有关盘点的相关记录(即盘存清单,格式见表7—1所示)中,并由参加盘点的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同时签章生效。盘存清单是各项财产物资实存数量盘点的书面证明,也是财产清查工作的原始凭证之一。
表7—1 盘存单
单位名称: 盘点时间: 编号:
财产类别: 存放地点: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名称 规格或型号 计量单位 实存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
盘点人签章: 实物保管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