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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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
第 5 页: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第 22 页:第四节 会计监督 |
第 28 页: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
第 38 页:第六节 法律责任 |
第 46 页:第七节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1.制定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或批准发布
2.制定依据:《会计法》
3.范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多选)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2000年5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范性文件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
《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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