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niufe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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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票办理要求
1.支付的领购
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2.支票签发的要求
(1)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 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回,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补充:关于支票的授权补记(教材中未提到,但有些题目中出现,请大家了解)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关于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及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