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二、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取得的收益,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对于查明的固定资产盘盈,按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大于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企业取得的罚款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主营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
二、月度终了,企业应当根据本月销售的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的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本月的销售商品退回,可以单独计算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本月销售商品尚未结转成本的,也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商品数量中减去。
三、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销售商品等的实际成本。确定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成本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采用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销售成本按售价结转,月度终了,计算并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将已销商品的售价调整为进价。
四、本科目应按销售及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二、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其他业务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及相关的税金和附加。
二、企业销售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出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当结转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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