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二、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企业(外商)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二、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二、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三)共同类
(四)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4001 股本”科目。
二、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
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二、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盈余公积。
本年利润
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二、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五)成本类
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二、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或尚未收获的农产品成本。
制造费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六)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二、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