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会计监督
《会计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所谓三位,即: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
所谓一体,是指各层次监督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即内部监督的本质是内部控制,是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监督是对内部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监督行为的独立性和有偿性;政府监督是对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强制性和无偿性。
【例题•判断题】目前我国实行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中,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属于国家监督。( )
[答案]错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会计监督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内部控制的本质是内部监督
B.社会监督是对内部监督的再监督
C.社会监督特征是独立性和有偿性
D.政府监督特征是强制性和无偿性
[答案]BCD
【例题•多选题】会计监督体系包括( )。
A.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B.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
C.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D.新闻媒体监督
[答案]ABC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自我监督)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1.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2.各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3.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4.《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例题•多选题】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 )。
A.会计机构
B.会计人员
C.全体职工
D.审计机构和审计人
[答案]AB
【例题•单选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 )。
A.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B.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C.单位法人
D.所有与会计有关的人和事
[答案]B
(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规定)(相关人员职责权限明确并相互分离+其他3个明确,共4条)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这是机构控制和职务控制的基本要求。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这是对业务处理程序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对盲目对外投资,擅自处置资产,随意调度资金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这是财产安全控制和会计信息控制的基本要求。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这是内部审计控制的基本要求。
【例题•判断题】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
[答案]对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基本要求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A.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B.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
C.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D.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的有( )。
A.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B.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C.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D.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明确
[答案]ACD
(四)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会计法》规定)
1.《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法律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权利,是指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监督职权;其二是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中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监督职权。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有权实施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1)建立健全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的会计制度,完善单位内部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账簿、款项和实物的盘点、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
(2)对账实不符及时处理——会计人员对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符的情况要及时作出处理。对于账实不符问题,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具体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人员可以直接处理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对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无权自行处理的账实不符的问题,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及时报请单位负责人作出处理。
(3)及时检举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检举违法违规行为。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