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2010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讲义:第三章(1)

根据2010年考试大纲,考试吧整理了2010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讲义:第三章(吉林版),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各章知识点。备战20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注销登记的其他要求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有关证明文件,同时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和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例题3—3】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然后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答案]错误

  [解析]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开具证明----主管税务机关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此证实行一地(县、市)一证原则。有效时间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l80日。

  (2)报验登记---经营地税务机关

  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时应当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上交给( )。

  A.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

  B.经营地税务机关

  C.上一级税务机关

  D.不用上交

  [答案]B

  【例题3—4】甲在北京市海淀区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其住所即为其经营地点。后根据经营情况,甲将企业搬至北京市密云区。分析他要办理何种税务登记。

  [解析]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但若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所以,甲应先到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办理注销登记,再到北京市密云区税务局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6.税务登记证。

  (1)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 )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A.15日

  B.30日

  C.60日

  D.45日

  [答案]A

  (2)税务登记证的作用(简单了解)

  (3)纳税人应亮证经营,接受税务机关的查验。固定工商户到城乡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时,也应携带税务登记证或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有关证件,亮证经营。其他有关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副本、税收管理证明等。

  (4)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税务机关对已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每年验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未按规定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的,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并收回有关税务证件及发票。

  7.银行账户管理(税务登记和银行账户之间相互登记信息)。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l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相关推荐:2010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多选习题汇总
       2010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精装整理汇总
       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功过关经验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 快速通关宝典
    68%的用户选择
  • 高端旗舰班
    32%的用户选择
基础阶段
零基础精讲班
强化阶段
冲刺串讲班+专题特训班
冲刺阶段
真题技巧+大数据模考班
万题库智能练习
高频常考+高频易错
尊享服务
1V1微信答疑+班主任全程督学+离线回放/无限次下载
特需保障
考试不过,第二年免费重学!
套餐价格
全科=1780元/套
适合学员
①即将考试,全面学习没太多时间,但又不会合理安排冲刺计划的②基础比较好的③没学好或没怎么学,想临时抱佛脚的!
马上报名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从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会计从业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