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采购
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是用货币资金购买各种材料物资,为生产、经营进行必要的物资储备。原材料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物质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一经投入产品生产将会改变其原有的实物形态,构成产品实体的—部分或因消耗而转化为费用。
(一)主要内容
材料按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可分为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企业的各种材料可以直接从外单位购进,也可以委托外单位加工,有些材料还可以自制。
外购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买价:即购货发票注明的货款金额。
2.采购费用:即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1)运杂费:即由供货单位至本企业所在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本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仓储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
(2)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即购入散装、易碎或易挥发的材料时,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定额内的合理损耗。超过定额损耗部分除由责任者赔偿外,其余计入“管理费用”。
(3)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即材料入库前发生的技术性检验及挑选整理费用,还包括挑选过程中发生的损耗,并扣除下脚料、废料的价值。
(二)账户设置
1.“在途物资”账户
“在途物资”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借方:登记企业购入材料、商品,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
贷方:登记结转完成采购过程、验收入库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余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运达企业或者已经运达企业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在途物资”账户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2.“原材料”账户
“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借方:登记已经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数额;
贷方:登记材料发出减少的数额;
余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原材料”账户需要按照材料种类、规格分设原材料明细分类账,具体反映每种材料的库存和增减变动情况。
3.“应付账款”账户
“应付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因赊购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借方:登记实际归还款项的数额;
贷方:登记应付供应单位款项(买价、税金和代垫运杂费等)的增加;
余额: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偿还供应单位的款项结余额。
一般情况下,该账户应按供应单位分设明细账,以便反映负债的发生及清偿情况。
4.“应付票据”账户
“应付票据”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借方:登记到期商业汇票的减少;
贷方:登记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增加;
余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该账户不设置明细账户,但要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登记其具体内容。
5.“应交税费”账户
“应交税费”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印花税等不需要预计税额的税种除外)。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账户核算。
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包括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方:登记计算出的各种应交而未交税金的增加;
余额:期末余额方向不固定,如果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果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该账户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在材料采购业务中设置“应交税费”账户主要是核算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采取两段增收法,分为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购进货物或劳务价款×增值税税率